过度劳累威胁青海人健康 过劳死不容忽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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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9:16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在工作、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一些从未被人们所关注、所经历的病症开始慢慢走近省城人的生活中,随时都在威胁着青海人的健康。 王言是省城一家公司的销售经理,经常是今天在北京、明天在上海,后天又在山东。总是这样没完没了的各处奔波。“平时很少有时间能和朋友聚会,即便是聚会吃饭,朋友们也要和我提前约时间。可是有许多次都是因为工作上的事常常失约,解释一两次还可以,
在青海省民族学院中文系上学的小刘,由于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为了减轻家里人的经济负担,上大二的小刘利用课余时间,找了两份兼职,上完课后就要忙着去“上班”,一般“下班”都要到很晚。特别是遇到周末,时间就安排的更紧,白天要去带家教,带完家教又要去餐饮店做服务生,一天忙下来,浑身疼,有时累得连饭都不想吃,就睡下了。据小刘讲,时间久了,就总感觉自己很疲倦,记忆力也没有以前好了,常常睡不好,失眠,经常影响到第二天的上课,学习成绩也开始下降。一想到这些小刘就很着急,到医院也曾看过,可是医生也没有说出什么,只是让他注意休息。这让小刘很是苦恼。 过度劳累在省城诸多知识分子,尤其是白领中已经普遍存在,与此同时,省城不少农民工,在还没有知晓“过度劳累”这个字眼对自己的生活带来了什么副作用的时候,已经被“过度劳累”步步紧逼了。商报实习记者 贾鸿洁 ☆★相关链接★☆ 专家支招 预防“过度劳累” 据记者了解,现在在省城每周正常工作5天之后,双休日内依旧上班的单位有很多,为了完成工作任务,除了要完成5天的正常工作任务外,还要利用周末来完成其他的工作任务,很少能有属于自己的时间。再加上现在不少单位竞争都比较激烈,为了不被单位无情的推出去,只好使足劲,绷紧神经的工作,这些人经常被美其名曰“工作狂”。 青海省中医院保健科的副主任医师沈永勤告诉记者,“过度劳累”是由于工作人员长时间超强度、超负荷、十几个小时甚至二十几个小时连续不间断的伏案工作,而导致身体出现不适。 如何才能预防“过度疲劳”而引发的身体不适呢?沈副主任告诉记者,首先要消除脑力上的疲劳,适当的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要保证充足的睡眠。其次是要注意饮食,要多吃一些含蛋白质、脂肪和丰富的B族维生素食物,如豆腐、牛奶、鱼类等。同时,在健身方面也要注意,要多做一些有氧运动,如跑步、打球等。沈主任还特别强调,对于“过度劳累”,只有预防。因为这种“累”病没有什么特效药,所以如果病程越长就越难治疗。为此,要防止此症,最好就是避免长时间的极度紧张和精神负担过重。因为如果长期处于过度劳累的状态,而又不注意保养,长此以往,严重的可以导致死亡。 青海省中医院保健科的沈副主任讲,为了更好的避免“过劳死”的入侵,最好做到:首先不要透支体力和健康。因为当大家在长时间加班加点工作时,就会常常感到心力不支、烦躁郁闷、睡眠欠佳,食欲也随之开始下降。可是有很多人在出现这些症状时,往往不去重视。殊不知,这些症状正是疲劳的一种信号。所以一定要保证适度休息;其次,千万不可长期废寝忘食地工作,因为这样,时间久了,就会使体内产生很多毒素,而有些毒素会随着血液进入大脑,引起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这样不仅降低了工作效率,还会诱发疾病或使原有疾病加重,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身体健康检查。 “过老死” 省城人不容忽视的话题 提起“过劳死”,对于省城很多人来说,都显得很陌生,许多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非常惊讶:“过度劳累还会导致死亡吗?”青海省中医院保健科的副主任医师沈永勤告诉记者,过劳死已经在省城人的生活中出现了。 据沈永勤介绍:“所谓‘过劳死’,就是人们在某种情况下,正常的工作规律被破坏,总是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中,使身体始终处于亚健康状态,积劳成疾,导致血压升高等病理变化,使机体不能承受超强度的劳动而导致的死亡。据了解,最容易患“过劳死”的患者通常是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的,从事企业、艺术、医疗、IT、新闻、科研等行业的高端人群。 沈永勤告诉记者,虽然青海因为过度劳累而导致死亡的病人还不是很多,但是因为过度劳累而引发疾病,前往医院就诊的患者已经不在少数。这些人大多集中在30岁至50岁之间,而且男性患者要多于女性,主要原因在于,首先是因为饮食习惯,我省多数男性在工作的时候常常不注意按时吃饭,对于营养就更加的不去关心,导致营养不良、免疫力低下;其次和天气也有一定的关系,由于天气而引发的烦躁病、虚寒病也越来越多;此外,就是随着来自生活和工作各个方面的压力,人们的心理和精神上的疾病也逐渐增多了,比如犹豫症、健忘症等。再加上由于现在的工作方式发生了变化,坐着办公的机会大大多于走的机会,身体的自身免疫力自然而然就会下降。时间一长,就会威胁到自身的健康。 在采访中,沈主任解释到:“生、老、病、死原本是人生命延续的一个正常过程,然而‘过劳死’却没有这个连续的过程,它是直接跳到了死,但在这个跳的过程中,有一个‘物质基础’。这个‘物质基础’其实就是‘过劳死’的隐患。这些隐患主要都表现在浑身无力、容易疲劳、头脑不清醒、思想涣散、眼睛疲劳、早晨起床有不快感、睡眠不良等。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劳累。然而往往有很多人在患有这些症状时,并没有引起注意,而是错误的认为这些症状很普通,只要休息一段时间就会恢复,其实这些症状正是‘过劳死’的预兆。”沈主任提醒,如果有人患有这些症状,千万不可大意。 “过老死”算不算工伤 这种因为过度劳累而导致的死亡算不算工伤呢?近日,记者就此问题向西宁市劳动和保障局、青海省海博律师事务所以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了解。 据西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的白处长讲,“过劳死”属于医学范畴的用语,在作为诸多劳动部门坚定劳动强度的标准中还未被列入其中,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定的劳动保障制度,但对“过劳死”还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就“过劳死”是否已被纳入工伤的赔偿范畴这一问题,白处长表示,认证的前提是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地所发生的事故才会被列为工伤。如果导致死亡,也只能按工伤等级来做出判定。 记者在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所进行了咨询。这里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我国目前由卫生部与劳动社会保障部共同制订的法定《职业病目录》中,“过劳死”至今还没有被列在其中。 青海省海博律师事务所的马虎城律师告诉记者,虽然省城现在还没有听说过有“过劳死”这种现象的发生。但是这并不表示就不存在这种现象。只是目前,针对“过劳死”还没有相关的定论。有部分工作人员由于工作时间久了可能会因此而积劳成疾,引发一些疾病导致死亡,但有些医院在进行医学鉴定时,只是当作因为某种疾病而导致的死亡,并没有明确的对引发疾病的病原进行认定。所以操作起来并不容易,法律上的取证也就相对困难。 (作者 贾鸿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