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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城镇低保工作人员骗取弱势居民钱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0:08 锦州日报

  “请问,你们局财会室的王会计在吗……”11月17日,黑山县黑山镇70岁的张大娘来到黑山县民政局办公室询问道。当工作人员告诉张大娘,他们局财会室根本就没有王会计这个人时,张大娘着急了。

  据张大娘介绍,前些天,有几位陌生人来到她家,其中一位男子自称他是黑山县民政局财会室的王会计,专程来到她家调查了解情况。看到她家生活很困难,就告诉她十分符
合参加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还主动要给她办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成后,每月都给发150元的低保费。不过要办成事,需先掏500元钱请领导吃顿饭。张大娘一听特别的高兴,就从邻居家借了500元钱给了他们。

  “王会计叫我过半个月到县民政局找他办理参加低保的手续。”张大娘继续说。“……您老是被不法分子给骗了,我们民政局从来没有人到居民家中直接办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事情。”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边安慰老人不要着急,边向她道出了实情。

  黑山县民政局的同志告诉记者,近一段时间以来,已经有近十来人有过类似张大娘的经历。不法分子拿着一些不知从哪里弄来的花花绿绿的广告宣传单,先以推销产品为名,敲开居民家的门,如果见到的是中老年人,尤其是腿脚行动有些不便的,或头脑反应有些慢的,就开始冒充社区居委会主任、民政局工作人员或乡镇民政助理,然后以给其办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要请有关领导吃饭或疏通关系为由,骗取这些弱势人员的钱财。

  据黑山县民政局的同志介绍,其实城镇居民正常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的方法和程序是:申请低保对象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交参加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书面申请(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请),并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包括成家另过子女的家庭收入),提供有关户籍和家庭收入及身体健康方面的证明材料。乡镇(街道)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15日内入户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核查,并召开评审团(有社区干部、乡镇民政助理、群众代表参加)会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认为其符合低保条件,将在其居住地张榜公示3天以上,无异议的填写《审批表》,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在接到乡镇报送的《审批表》7日内对申请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应确定救济数额和享受期限,不予批准的委托乡镇民政办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果居民不明白如何办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还可以通过拨打96100民政便民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民政部门的同志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那些中老年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听信不法分子的谎言,以免上当受骗。如果发现有冒充有关城镇低保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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