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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财税实行企业会计诚信从业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0:18 乌鲁木齐晚报

  (新疆日报 记者 托亚 李海超 通讯员国萱)

  11月30日起,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将通过《乌鲁木齐市纳税企业会计人员诚信从业联席制度》,严格对企业会计人员的管理。同时,乌市财政局对五名企业会计人员给予行政处罚通报,其中两名严重违反《会计法》的人员,被处以吊销会计从业资格的决定,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会计从业资格。

  据乌市国税局有关人员介绍,以往对纳税企业财会人员的诚信从业管理一直处于盲区状态。税务部门发现财会人员的违法行为后,因为没有处理、处罚的法律权限而受限;另一方面,财政部门依据《会计法》具有处理、处罚的权限,却缺乏有效的渠道以掌握财会人员的违法行为。三部门通力合作这种方式,找到了一个加强财会人员诚信从业管理的突破口。

  据悉,今后乌鲁木齐税务部门一经发现纳税企业及其财会人员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和会计账簿设置等方面的违法行为,都将向乌鲁木齐财政部门移送其违法材料并提请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处罚,从而在乌市范围内建立起快速处理纳税企业财会人员违法、违章行为的长效机制。

  乌市国税局副局长韩文磊说,税务部门在收到财政部门对财会人员的处理决定后,将加强对财会人员诚信从业的后续管理,对被实施警告或罚款的财会人员,主管税务机关将对该财会人员专职、兼职的纳税企业重新核定纳税信用等级,并加强监控。针对部分财会人员兼职过多、过滥的问题,也将实施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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