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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女生因两门考试时间冲突找人替考被勒令退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0:22 桂龙新闻网

  大学生小申两门考试时间冲突,其中有一门辅修课不及格还可重修,缺考将可能丧失辅修资格。就这样,华南理工大学大三女生小郭接受室友小申的请求,帮她替考这门辅修课。两人本以为这只是桩小事,即使被发现老师也会理解。但监考老师发现后,两人均被学校勒令退学。小郭不肯接受这样严厉的惩罚,求情无用,她将母校诉至法院。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依校规处理过重,判华工收回处理决定;判后学校上诉,本案昨日在广州市中院二审开庭。

  

  期终考试冲突室友替考

  小郭是华南理工大学2002级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工程专业本科生,是个内向娇小的女孩。入学时,她和另一专业的小申被分到了同一间宿舍,相处久了,两人成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2004年12月23日晚,小申发现她第二天晚上要参加物理课重修和营销学辅修的两门考试。时间都是19:00~21:00。小申权衡后认为,物理是大二学过的必修课,现在已经大三,再不通过恐怕就毕不了业,而营销学是一门辅修课,如不去考就是态度问题了,惟恐失去重修资格。何况只有5个主观题,比较容易,放弃考试事小,失去辅修资格事大。于是,她找到了小郭替考。

  “如果被老师发现了,我跟老师解释清楚,这种情况老师会理解的,你放心去吧,责任由我一人承担”,听到小申这么说,胆小的小郭战战兢兢地答应下来。

  苦求情仍被学校退学

  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第二天考试时,小郭替考一事被监考老师发现,试卷被当场没收。调查情况后,老师告诉小郭违反校规,可能要作开除处理。小郭立即打电话给小申。“怎么会这么严重?我当时在这边考场交了卷就立即赶往你那边,但考场已经没有人了”,“赶场”的小申事后回忆。

  小郭说,此事后她一直精神紧张,担心被退学,荒废了自己十多年寒窗苦读的学业。她多次主动找老师和校领导求情,发动同班同学写了请愿书,还找了自己认识的国外一些大学的教授给校领导写信求情。但今年3月31日,她和小申还是收到了学校的勒令退学决定。

  “这算什么作弊,作弊是以取得高分为目的,采用一切违反考场纪律手段蒙骗老师的一种知识上欺骗的行为,而这次考试仅仅是去证明一下没有缺考”,两人都认为学校的定性和处理不当,但小申还是接受了学校处分。小郭则与家人一起找到律师,将华工告上了法庭。

  处分过重被撤销

  天河区法院一审认为,小郭的行为性质上属考试作弊,但学校的处分是否得当,还要参考国家教委1990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其中规定:“考试作弊的,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如确实有悔改表现的,在毕业前可给一次补考机会。”同时,应“允许本人申诉,学校有责任复查,勒令退学的还需要向主管部门备案。”

  因此,华工依据校规作出的处分不符合上述规定,而小郭出于帮助同学安排考试冲突而替考,被及时制止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事后她也检讨认错,学校勒令退学,处分明显过重,且该校也没有证据证明其曾告诉学生小郭有申辩申诉权,也未备案,程序不当。因此,一审判决撤销了对小郭的退学处理决定。

  判后校方不服,提起上诉。本案昨天上午在中院二审开庭,双方仍然坚持各自的立场。

  争论焦点是不是处分过重?

  学生 证明不缺考不等于“枪手”

  替考,出发点是为了帮同学,一时糊涂犯下错误,小郭认为她在此事上是纯粹出于好心,并未获利,不是那种代人考高分的“枪手”,因此应与其他作弊区别对待。而且,她的行为也当场被发现制止,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她认为学校处分明显过重,侵犯了她的受教育ā?/p>

  学校 校有校纪学校照章办事

  学生入学时学校就发了学生手册,其中明确写着“代考,双方均予退学处理”,学生对相关规定应该清楚,这次处理是根据该校作弊违纪处理规定做出的,法律依据充分。

  依新法还是旧法?

  学校 新规称替考可开除学籍

  今年3月1日出台,并在9月1日开始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高校惩治作弊作出了一些新规定。其中,“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可处以开除学籍的处分,因此学校的做法符合立法方向。

  学生 新法不能管过去的行为

  学校是在今年3月31日作出的处理,该法规尚未实施,因此对本案不适用,而只能适用之前国家教育部门颁布的法规,其中并没有规定作弊就可以被退学。

  来源:信息时报选稿:见习编辑王香菊作者:闫晓光 李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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