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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多市民办保险看不懂保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0:3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杨学聪)“当初这保险可是买错了,还不如把钱存到银行里。”前两天,家住东城的李阿姨收到了保险公司寄来的对账单。两年前,她听人说买保险有利息、分红,就把一时用不着的5万元买成了保险,可眼看两年过去了,利息只有千元。因为买保险时没“看懂”合同,像李阿姨这样吃哑巴亏的人还真不少。零点集团公布的调查结果也显示:目前,只有近四成市民能清晰理解保险合同条款。

  在这项调查中,仅有41%的人受访者认为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是合理的,近43%的人认为保险合同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保险公司免除责任过多。近八成的人希望对保险合同进行修改。而在购买保险时,65%的人最注重的是保险公司的信誉。

  我国保险业市场化后,大多数产品已经不再使用全国一致的“统颁条款”。有专家指出,由于行业标准缺失,部分保险合同中出现了问题条款。关于保险合同的问题,有一半调查参与者认为“有部分条款不合理”,另有5%的人认为“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条款”,4%的人认为“完全不合理”;而认为“基本合理”的仅占41%。市民认为合同中最大的问题是“保险公司免除责任过多”,其次为“排除了消费者的部分权利”,再次“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还有5.1%的人认为“索赔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

  专家建议,在购买保险时,市民首先应把握合同中的保险责任条款,看懂主要描述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内容,即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须理赔或如何给付保险金;其次,阅读责任条款,购买保险后要小心回避这些状况的出现,避免发生事故而不能理赔;第三,核实保险合同上可填写的内容,不能忽视合同中对保险专用名称统一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最后还要仔细看的是合同解除或更改情况的规定或列举。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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