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药品重复收费 工商部门认定:医院欺诈消费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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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1:30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12月5日讯(记者 魏鹏)几名患者合用一种药品,医院竟要求每名患者都要交纳全额药品费用。近日,淄博市工商局对位于博山的这家医院进行立案查处。 工商执法人员近日对淄博市一大医院检查中发现,自2003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该医院账面上各科室退回中心药库药品总额为1059546.71元。执法人员询问得知,以上退药为住院患者已按零售价格付款,医院以药品剂量与患者用量差异而使几个患者合用一种药品
据介绍,具体操作手法为,某些药品每名患者不是全部使用,而是使用一部分,就产生几名患者合用一种药品,而每名患者却要支付全额药品的价款,这样就造成重复收费或者退药情况。该医院的行为侵害了住院患者的权益,严重欺诈消费者。目前,工商部门正在对此进行调查处理。 (a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