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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青年犯法获刑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2:26 今晚报

  本报讯 得知女友与其前男友仍有瓜葛后,一男子心生不满,遂通过互联网联系女友的前男友,并纠集女友及同伙与对方殴斗,没想到此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日前,河西区法院经审理,一审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该男子及其女友有期徒刑二年。

  22岁的女青年苏某与19岁的男青年李某是一对恋人。今年年初,当李某得知苏某与其前男友田某仍有联系时,即对田某心生不满。4月12日下午,李某与苏某通过互联网联系到
了田某。李某先是与田某在网上互相谩骂,继而与对方约定时间、地点进行殴斗。随即,李某又纠集了两名同伙(均在逃),连同苏某一共4人,携带两把砍刀于当晚10时许赶至坐落于本市河西区的某医院附近。先由苏某指认田某,而后4人驾车尾随田某及其同伴杜某,当行至河西区挂甲寺一小区附近时,苏某、李某停车等候,另两名同伙则各持一把砍刀下车,趁田某和杜某不备,将二人砍伤。随后,4人驾车逃离现场。同年6月2日,苏某、李某被抓获归案。被害人田某及其同伴伤情经法医鉴定均为轻伤(偏重)。

  在对案件进行审理后,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某、李某目无国家法律,纠集他人持械聚众斗殴,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苏某、李某在此次犯罪中均未实施具体的持械斗殴行为,系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同时考虑案件起因、二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及在事件发展中的作用等具体情节,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孙启明 邢泉 徐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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