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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学术论文”引用惹官司法院判出版社承担侵权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7:59 云南日报

  新华社重庆12月6日电(记者朱薇)出版图书中刊登有引用不实之处的“学术论文”,华夏出版社因此惹上名誉权侵权官司,日前,重庆云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北京华夏出版社立即停止侵害,收回流入市场尚未销售的《科学发展观与江河开发》一书,对相关内容进行处理,并在一家国家级媒体上向原告云阳县曲轴厂公开赔礼道歉。

  经查明,2005年3月,北京华夏出版社出版并向全国公开发行的《科学发展观
与江河开发》一书中,刊载了魏某所写的《移民工作中的若干重要问题》一文,该文中关于“企业迁建中资产流失部分”举例称:“云阳县曲轴厂原来一直是该县的龙头企业,拥有1亿多元的资产,其生产的摩托车产品在全国供不应求,经济效益非常可观。但到了2002年10月,该厂厂长刘步云委托一个并无适当评估资格的会计事务所进行评估,评估出曲轴厂净资产居然仅为8.7万元。曲轴厂一直被云阳县作为工业企业‘小巨人’在扶持,2001年刚刚完成技术改造和搬迁,新征地120亩,而现在转眼就被宣布破产,这加剧了库区既有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此,曲轴厂认为北京华夏出版社的行为已造成侵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道歉、赔偿损失费5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科学发展观与江河开发》一书中对评估结论和企业已被宣告破产的描述不是事实,部分内容基本失实,出版社对所出版的书中刊载文章的内容真实性没有尽到应尽的审查义务;该书的出版发行,必然诱使公众形成一种不利于原告名誉的认识,降低了公众对原告的社会评价,其行为具有违法性,被告侵权事实成立,故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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