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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 龙泉山医院遭患者家属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4:11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孙妮 王缉宁)广西龙泉山医院在提供患者“心理治疗”上打折扣,未经患者家属同意而代请护工,数额不菲的收费因而受到患者家属质疑,物价部门初步了解后认为,这些行为涉嫌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违反价格法规。

  阿强(化名)的侄儿是个孤儿,从小靠阿强几个兄弟姐妹拉扯大,还考上了大学。但侄儿在大学就读期间,因压力过大出现一些精神方面的病症。今年9月3日,阿强将侄儿
送入龙泉山医院中西医结合科就医。经医生诊断,侄儿患了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入院那天,阿强特意对医生讲了孩子的家境,反复嘱咐“对可用可不用的(治疗)不要用,太贵的费用要先与家属商量”。

  11月30日,阿强在为侄儿办理出院手续时,被医院提供的“住院清单”吓了一跳:从9月3日侄儿入院当天,院里便对他进行了艾滋病、梅毒等七八项各种检查;住院期间,院方不打招呼,每天都为侄儿安排了一级护工,并按12元/天标准收费,总费用1068元;每周只进行一次的心理治疗,院方按每天32元天天收费,总费用2848元。

  阿强说,他见过有关心理治疗的收费文件,一方面要由专业的心理医生进行治疗,另一方面治疗时间为1—2个小时,而且是计时收费。而他侄儿在该院只是每周四才进行一次集体心理治疗,住院89天,接受治疗也不过10多次,院方凭什么如此收费?另外,侄儿在9月3日下午4时多入院时极度狂躁,在办妥入院手续后,医生给他打了一针之后就睡着了,那天又何来的“心理治疗”呢?这分明是“闭着眼晴瞎收费”。

  阿强还了解到,侄儿入院不久后,生活就可以完全自理,是否需请护工,医院应征求患者家属意见,可医院却“越俎代庖”,天天“安排”一级护工。令阿强恼火的还有,侄儿入院时已把毛巾、牙膏、拖鞋等生活用品带齐,可护士却让家属拿回去,并说这些东西由医院统一发放,于是每天都被收取了“生活用品”费用。

  阿强粗略算了一下,这三项费用加起来,总共被收了近4000元,至少有3000元是被多收的。12月初,气愤不已的阿强先向侄儿的主治医生、中西医结合科的钟姓副主任进行交涉,要求医院至少退还他3000元。当时,钟在电话里答复他:“你来吧,有事好商量。”

  12月5日下午,记者与阿强一起来到龙泉山医院中西医结合科。该科的黄主任和钟副主任一起接待了他。针对阿强提出的“心理治疗”方面的收费问题,钟副主任作了这样解释:心理治疗有多种方式,可以召集多个患者集中听课,也可以单个谈话。医生、护士、主任都可以做,不一定每次都达到规定时间。随后,钟还出示了“心理治疗的记录表”。至于为何不打招呼便为阿强侄儿代请护工。钟称,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前,是无须征求患者家属意见的,由院里统一帮安排护工。对此,阿强当场提出质疑:随意讲几句话也算心理治疗?不是专业的心理医生来做也可以收费?一旁的黄主任见状,当即承认对“心理治疗”方面做得确有不到位的地方,对阿强的投诉,他们“认了”。并表示,如退1500元以内,他可以拍板,但现在阿强“提出的要求太高”,就须去与院医务科谈了。

  那么,龙泉山医院“心理治疗”打折扣,代请护工没打招呼却天天收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呢?记者就此采访了柳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态说,医院没有提供“心理治疗”服务,就不能收费,而提供护工服务和生活用品应该是自愿的,院方的行为涉嫌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此前,他们已接到投诉,并已介入调查。一经查实后,将依照有关价格法规进行处理。

  编辑:杨东 作者:孙妮 王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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