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复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4:35 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将采取七大举措,力争在2005年底前完成采石场治理率30%以上,确保在2006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复绿任务。对个别难度较大、需结合开发造地的石场群在2008年底前完成复绿任务。 据了解,目前,采石取土场关闭和整治复绿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取土点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我市填海造地(特别是港口建设)等项目建设需要,场地平整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在下一步加快采石场整治工作的计划中,该局将采取七大措施: 一是促请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我市取土点规划。 二是尽快完成《深圳市采石取土管理办法》的报批工作。 三是落实采石场整治复绿分类处理方案,尽快完成采石场的复绿任务。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管力度,确保复绿方案得到落实。 四是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执法检查,开展采石场整治复绿阶段性验收工作,促进治理进度和质量。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采石取土的查处力度,依法进行处罚或没收违法所得;开展采石场整治企业复绿进度和质量的阶段性验收工作,要抓落后典型,验收不合格的,采取终止治理协议、没收保证金、依法追究治理企业责任的措施,由政府另行组织治理;检查行政部门自身落实监管责任情况。 五是加快推进限采区采矿权出让,给采石企业新的出路,做好限采区矿产开发规划和有偿出让方案,探索深挖回填开采的新模式。 六是加快推进水径石场群、红花岭石场群、深欧石场的治理工作。 七是研究废弃石场坑口利用。有开发条件的,要逐步建成花园、湿地、旅游休闲和纪念公园、主题公园,变废为宝,综合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