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以下事故可无需报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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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1:02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记者王业斐通讯员周凯)本市从12月10日起,对两车仅造成2000元以下物损,一方承担全部过错责任,且双方没有异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不需要报警,事后直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此举在国内属首创。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都对发生轻微事故,可以自行撤离,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据此,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
记者了解到,此举的推广需要广大司机具备个人诚信,如果发生作假、骗取保额的情况,一旦被保险公司发现,将被记入个人的诚信档案。 目前,本市先行试点的出租车行业正在对驾驶员进行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并且将“上海市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分发给驾驶员。保险公司等有关各方也已做好了前期的准备工作,明确按要求填写的协议书受法律保护,并履行赔偿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