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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以下事故可无需报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1:02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王业斐通讯员周凯)本市从12月10日起,对两车仅造成2000元以下物损,一方承担全部过错责任,且双方没有异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不需要报警,事后直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此举在国内属首创。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都对发生轻微事故,可以自行撤离,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据此,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
监管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推出了这一与国际接轨的交通事故理赔模式,并且率先在本市出租车行业内试行,今后凡是出租车与出租车,或者出租车与社会车辆发生符合上述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都可采用这种处理方式。

  记者了解到,此举的推广需要广大司机具备个人诚信,如果发生作假、骗取保额的情况,一旦被保险公司发现,将被记入个人的诚信档案。

  目前,本市先行试点的

出租车行业正在对驾驶员进行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并且将“上海市轻微物损
交通事故
赔偿协议书”分发给驾驶员。保险公司等有关各方也已做好了前期的准备工作,明确按要求填写的协议书受法律保护,并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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