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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患急病死亡 学校医院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2:32 桂龙新闻网

  学生小黄在开学第一天因病不治身亡,家长认为某中学、某卫生院对小黄的死亡存有过错,将两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赔偿死亡补偿费人民币41900元。昨日,横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小黄系横县某中学一年级新生,2004年8月30日入学。当天下午4时许,该校教师发现小黄发烧严重,即送其到某卫生院就诊。下午5时45分,小黄病情恶化,相继出现高热、头
痛、寒战、咯血等症状,经院方抢救无效于当晚9时死亡。医院方告知家属,小黄死于钩端螺旋体病,属传染病。

  法院审理后认为:某中学在管理、保护注意义务,对小黄的死亡无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某卫生院对小黄的诊疗、护理过程符合医学规范要求,南宁市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不属于医疗事故,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到酒店吃饭丢包

  来源:南宁晚报选稿:见习编辑黄振瑛作者:蒋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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