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母是否有权探望孙子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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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2:38 张掖日报 | |||||||||
祖父母是否有权探望孙子女 编辑同志: 3个月前,我儿子和媳妇李某办了离婚手续,当时约定我的孙子小龙由李某抚养,我儿子每周六将小龙带回来住一天。开始两个月,李某都遵守约定。一个月前,我儿子外出,
世民: 对你们的痛苦我们十分同情,也理解你们希望法院支持你们探望孙子要求的迫切心情。从情理上讲,祖父母、外祖父母探望自己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是人之常情,也符合我国的传统风俗习惯。但你们的要求必须要有法律依据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你们的问题涉及法律关于探望权及行使探望权主体的规定。探望权,在国外通称为探视权,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可以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我国2001年修订婚姻法时增加了有关探望权及行使探望权主体的规定,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可见,婚姻法规定行使探望权的主体,只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所以,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法律上并不享有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权利,你们的要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建议你们通过亲朋好友与李某沟通,搞清楚她不让你们见孙子的原因,清除隔阂,互相谅解,也让她体谅你们思念孙子的痛苦心情,使你们能与孙子经常相聚,共享天伦之乐。 (学成 海涛 多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