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女压断4根手指 工伤索赔8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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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3:46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瑛子) 前天,湖里区法院受理一起15岁少女的工伤索赔官司。少女称,自己的右手在打工时被压断4根手指,诉求企业赔偿87935元。 少女姓陈,1990年1月出生。据起诉状介绍,8月10日,小陈到厦门启东实业有限公司吸塑车间包装班工作,基本工资是每月250元。10月10日下午,小陈的右手被机台砸到,致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不完全性断离伤。幸运的是,小陈的手指再植均成功了,只是目
而启东公司说,小陈的父亲事前隐瞒女儿的实际年龄。据公司呈递给劳动监察部门的调查报告,当时小陈的父亲带她到工厂时,说女儿刚刚初中毕业,已经16岁。公司要求查看相关证件,但陈父说身份证正在申办。直至9月中旬,陈父才提供了小陈的户籍证明资料,公司才知道小陈未满16周岁。 启东公司说,陈父表示自己家庭困难,想让女儿到工厂来实习。公司研究后,觉得应该为贫困学生献点爱心,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因此在当时工厂不缺人的情况下,还是同意小陈进厂实习,没想到竟然发生事故。 小陈认为,按照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而启东公司在检查报告中表示,他们除了全额支付小陈的医疗费用外,还支付给小陈2600元生活费及慰问金,此外,公司还会对小陈的工伤治疗负责到底,并按章处理一次性赔偿事宜。 由于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小陈之父代女儿提起民事诉讼。(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