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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开公司害苦众业主 电费、损耗业主“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4:09 龙虎网

  【龙虎网讯】昨天本报刊登《40家公司“闯”进鑫园小区》一文后,鑫园小区黄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她家的楼道有没有公司她不是很清楚,但电梯使用时产生的电费,以及电梯损耗似乎能说明一些问题。电费、损耗业主买单黄女士说,小区物管费收取方式为季收型的,经过核对,她发现有一次,她6个月总共才交40余元电梯使用费,而最近所缴的物业费中,一次是35元/季,还有一次近50元/季。每户涨20元/季的电梯使用费看起来不多,但合起来看就非常可观,以她那栋楼80户居民来算,一个季度电梯使用时产生的电费多了1600元
,如果以0.5元/度的电费计算,一个季度电梯使用就增加了3200度。

  黄女士称,除了电梯使用费的问题外,她所住的那栋电梯“维护”得也比较频繁,有几次,电梯突然搞维修,搞得她上下不得,她怀疑这与公司有关。

  商家缴费要多一倍对于黄女士的疑惑,金大地物业陈主任解释说,电梯突停是正常维修,请业主们放心,小区的电梯启动时间不长,加上保养很及时,性能还是非常好的。至于电梯电费的分摊问题,物业也充分考虑到这些问题,所以在收取电梯使用费时,经商的房子肯定要比住宅的房子多收,具体的规定是,按照小区驻扎公司的规模和人员多少,一般都是比普通住户多一倍以上。

  当记者表示,有些公司是业务型的,虽然常驻只有三四个人,但每天来往的客户可能要超过30人,电梯使用频率可能比一个普通住户半个月的使用次数都要多。对此,陈主任只好无奈地表示,他们物业已经非常努力平衡住户和单位之间的冲突了,如果再有问题,物业也没有办法。

  “客”变“货”不合适随后,记者采访了三菱电梯公司南京分公司技术部张先生。他表示,如果住宅楼出租商用,客梯原则上变成了货梯,从技术上来讲,对客梯肯定会有损伤。

  张先生说,很多市民都只看到电梯电费这一部分。他们并不知道,电梯是有寿命的,电梯减寿比耗电更加可怕。张先生说,电梯使用时,理论上1小时正常运行耗电量20千瓦,但启动停止时耗电量比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电要多得多,而电梯空转也是在损耗电梯,所以开有公司的住宅楼的电梯寿命,肯定会比理想状态或者实际能够使用的年限要短。电梯坏了谁来修理?按照张先生所说,电梯有寿命限制,那电梯更新该谁来买单呢?

  按照《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购买多层商品房的,购房人按购房款的2%缴交维修基金;而购买高层商品房或设有电梯的多层商品房的,购房人按购房款的3%缴交维修基金。市民在购买高层或设有电梯的商品房时,要比多层住宅多交1%的维修基金。以鑫园一梯两户的11层小高层为例,一个单元20户业主,以当时平均每户52万元的房价计算,1%的维修基金只有10.4万元,这笔费还要用于公共部分多种设施的维修,水泵、每年一次的护栏粉刷等,剩下的钱对于市价20万元左右的客梯还差很多。

  由于《住宅电梯维修管理办法》还没有出台,所以电梯更新费用到底谁买单,现在还没定论。如果没有新的政策出台,鑫园将来更新电梯,每户很有可能要分摊1万元。

  监督管理存在真空

  昨天,南京水月秦淮小区保安陈先生给金陵晚报打来电话,说因为工商局给小区内住宅颁发营业执照,使得小区保安工作压力异常大。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曾是爱涛物业的保安,负责21世纪花园的保卫工作。公司进小区前,除了和房东签订租赁协议外,还要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物业虽然不能阻止工商局给公司颁发营业执照,但他们是和业主委员会站在统一战线上。

  陈先生称,在他工作的期间内,发现小区里有些公司比较神秘,工商营业执照上写的是外贸公司,但他们看起来又不像。他们保安没有权利去刺探这些公司的隐私,如此一来,谁来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就成了一个真空。

  陈先生最后表示,解铃还需系铃人,如果工商局禁止小区住宅出租经商,几乎所有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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