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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记耳光诱发顾客精神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4:39 新民晚报

  因怀疑17岁的小顾客使用假币而动用武力将孩子打成精神病人,为了保护弱势顾客的权益,日前长宁区法院对商铺老板及商铺所在商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商铺老板金翔赔偿原告傅立医疗、交通、护理及律师费共计4568.19元,同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被告新西服饰有限公司对金翔的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件回放

  2003年9月30日中午,17岁的傅立在武夷路上一家大超市的地下室服饰广场内看中一副18元的眼镜,就到玉屏南路向亲戚要了100元。店主金翔用验钞机鉴定后找给他82元。他刚走出地下室,店主就追来,说傅立付的100元是假币。他带傅立进入地下室,到自动扶梯口时朝他头部、胸部各击一拳,朝腿部踢了3脚,还打了傅立一记耳光,把他鼻子都打出了血。民警接警后将傅立带到派出所。经过银行鉴定,傅立的钱是真的。

  此后,傅立的父亲带着儿子去看病,结果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同年10月9日,精神病院初步诊断傅立患上了精神分裂症。今年4月,法院收到傅立的起诉状,男孩将商铺老板金翔和上海新西服饰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54240.10元。

  遭殴发病

  案件受理后,傅立的遭遇引起了法官的极大关注。经调查,法官得知这年夏天,傅立从浙江温州乡下来到上海的亲戚家玩,住在他姑母家中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想到在购物时因为被误会使用假钞而遭到殴打,傅立在被打后就开始表现出精神不集中的样子,他的腿一直抖个不停。当天夜里回家后,他突然对姑妈说:“银行里的钱都是我的。”虽然验伤单子上的结果是软组织挫伤,可姑妈很不放心。

  得到消息后,傅立的父亲第二天便从浙江赶到上海,他发现儿子变了,好吹牛、乱花钱,情绪波动,又到处乱跑。他到手机店里,说要购买价格万元的手机,营业员把东西给他让他付款,他又声称银行的钱都是他的,不用着急,说着就跑了。

  判决赔偿

  傅立落下了这样的疾病对他今后的生活都会有影响,如何维护好他的合法权利,让他受到的侵害能有相当的物质赔偿,法官们认真研究了案件的责任分割。经过6个月的审理,三方争议的焦点逐渐在庭审中显现出来:金翔认为傅立患病不仅仅是自己引起的,他本身也有问题;商场认为打人的不是他们,他们不应承担责任。法官除对该案件的专业细节问题委托专门机构鉴定外,还调查了两被告间的关系。

  合议庭经讨论,最终确定了两被告应该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虽然鉴定报告关于“殴打”和“患精神病”给出的结论是“部分因果关系”,但是金翔殴打傅立系傅立于该次纠纷发生后患上精神病状躁狂症之诱因,因此判决金翔对傅立的损害结果承担30%责任;而新西服饰有限公司因为负责管理商铺,对此承担补充责任。(本文人名均为化名)

  通讯员金文斌本报记者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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