唆使少年盗窃 “干爸”捉进牢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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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4:39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尚铁法记者宋宁华)自称“干爸”的赵士平,唆使一些未成年人在铁路上海站广场盗窃。前天他被“请”进牢房。上铁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今年35岁的赵士平是本市无业人员,他好逸恶劳,长期混迹于铁路上海站广场等地。今年8月起,赵士平自称“干爸”,以提供食宿为条件,纠集、唆使不满18岁的浙江籍、河
今年8月9日凌晨,小屠、小阮分别伙同他人先后在铁路上海站广场趁人睡觉之机,使用刀片或直接动手窃得三星手机、海尔手机各一部及人民币10元,被跟踪守候的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赵士平教唆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应从重处罚,所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