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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城中行:大型小区不配公交或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4:47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州市相关法规修正草案基本完成,部分小区居民出行难问题有望解决

  本报讯记者崔朝阳报道:居住人口上万人的楼盘却没有公交车站!困扰广州部分小区居民出行难状况即将得到改善。昨天上午,广州市交委有关负责人在向前来视察的市人大代表汇报工作时表示,《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的修正草案已经基本完成,提出将增加法律责任的相关条款,规定对不按照要求同步配套建设公交站场的小区不予通过验
收,并进行处罚。

  采取“公交优先”的措施来解决城市交通拥塞等问题,已经成为共识。但在广州,这一原则并未真正落实。广州市交委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公交优先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原因之一就是,在公交站场、公交专用道、港湾式停靠站等公共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方面缺乏法律依据,在规划、路权方面都没有优先地位。据介绍,根据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广州需要公交车站面积为98万平方米,但实际上一半还不到,只有42万多平方米,将近一半车站只能占用道路。

  而近年来新建的大批规模巨大的小区,并没有缓解这种状况。市客运管理处有关负责人称,对小区公交站的设置,目前开发商并不积极,很多开发商都不愿意拿出空地建公交站。或者在建楼时对买房者“信誓旦旦”,宣称“公交站进小区”,但楼一卖完就找出种种理由把公交车“赶”出楼盘。据介绍,广州兴建的10多个教师新村,有大部分就受到公交配套不完善问题的困扰,教师不愿意入住。

  据悉,市交委已就修订《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的问题进行了调研论证,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已完成。有关方面已建议市人大将其列入2006年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计划。有关人士指出,如真正解决开发商不愿意在小区内配套公交站场的问题,条例还要明确交通部门的相关权力,交通部门要参与小区竣工的综合验收。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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