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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怀疑毒死外甥女 一审获死刑二审被判无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5:27 西部商报
男子被怀疑毒死外甥女一审获死刑二审被判无罪

周振林一家吃起了团圆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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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阮磊 为您摄影报道 “我这辈子有太多事都是我无法预料和主宰的。俗话说人生就像一场戏,而我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很多时候就像在看戏。”两年来,周振林一直在生死线上摇摆。

  2002年5月,周振林的外甥女玲玲(化名)突然中毒而亡,警方认定他就是犯罪嫌疑人。之后,周振林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审被无罪释放,检察院对二审提起抗诉。昨日
,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准许检察院撤回抗诉,至此,周振林终于得到自由。

  住在“窑洞”

  一家人吃团圆饭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周振林的居住地——兰州市红古区红古乡红古村。出事后,原本住在同一个院子里的两家人闹翻,周振林一家搬了出来。

  周振林夫妇住的屋子像窑洞,很简陋。周振林说要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30万元。昨日,周振林接到终审裁定后,一家人高兴地吃了一顿团圆饭。随后,周振林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前前后后。

  外甥女中毒

  我一审被判死刑

  “2002年5月,我15岁的外甥女玲玲,吃了他父亲拿回家的大饼及

西红柿后,突然中毒身亡。虽然我与玲玲家一直有矛盾,但玲玲的事还是让我非常难过。不料,警方锁定我就是嫌疑人。随后,检察院起诉我于2002年5月6日晚,将买来的鼠药水剂注入西红柿内,将有毒西红柿与大饼投放在外甥女家温室东头小房内;次日中午,玲玲吃了放有鼠药的西红柿后中毒死亡。

  当时,我以为这是个玩笑,直到被判死刑(缓期执行),我还是不以为然,我坚信一辈子不会就这样结束。当我被带进看守所时,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看到四面高墙,愁闷与恐惧一起涌来,我号啕大哭。

  为一家声誉

  我一定要上诉

  一审宣判后,关于我的各种说法在村子里传得沸沸扬扬。妻子探视我时说:‘我们不能就这样认命,否则连后代都不能抬头做人。’我也认为在有些时候,个人的清誉比生死更重要。我向省高院提出上诉。

  我每天坐立不安,经常失眠:今后家里的农活谁来干?孩子的将来怎么办?我的体重由150斤下降到了96斤。之后,省高院撤消原判,发回重审。

  无罪判决

  二审还我自由

  2005年6月,案子在兰州中院再审,法院认为我虽然有杀人动机、时间和作案用鼠药,但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玲玲的死是我所致。最终,法院判我无罪。随后,我被释放。

  波澜又起

  检察院提起抗诉

  这些日子,因为缺少劳动力,家里只种些玉米,一家人过得非常艰苦。几天后,我得知公诉机关对再审判决提出抗诉,原来事情还没结束。

  高院裁定

  我没罪 我自由了

  公诉机关称,一些证人王某、李某、武某,均能证明我与玲玲两家素有矛盾,且在案发前有过争吵;及我曾购买过鼠药等。公诉机关认为我实施了犯罪行为。

  当时,我这么想,法院很可能再次将我判刑,但是,经历过被判死缓的我,已经无所畏惧了。日前,公诉方又认为抗诉不当,并提出撤回抗诉。

  省高院昨日作出终审裁定,准许检察院撤回抗诉,我终于得到了清白。”

  疑罪从无 让我们抬头做人

  专家认为该案的终审判决是对公民人格、权利的尊重,体现了司法的进步

   

  法官“疑罪从无”代表司法新理念

  就周振林一案,记者随机向法官进行了采访。一位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表示,从该案一系列峰回路转的审理情况看来,从死缓到无罪,从检察机关抗诉到最后的无罪认定,这个“无罪”实际上并不是一般人理解当中的固定概念。法院宣告被告无罪有以下几种情况:事实上的无罪、法律规定的无罪和证据不足的无罪,该案的情况就是证据不足的无罪,因为现有证据不能形成一个证据链条来证明周振林有罪。现代中国刑法规定疑罪从无,该案正是疑罪从无的典型案例。这一案例也是充分体现我国新的司法理念的一个典型案例。此外,该案历经几次审理,被告从被判死缓到宣告无罪,是当代中国司法环境进一步协调和改善的情况下,我国司法机制、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司法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当事人的上诉权等权利得以充分行使出现的典型案例。(赵利芳)

  专家 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针对该起典型的刑事诉讼案件,记者采访了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尚伦生。

  记:为什么会出现本案中这种从有罪到无罪,再到检察院抗诉最后到无罪的结果?

  尚:从本案的案情可分析,虽然有被害人(玲玲)死亡这一客观事实发生,但在法律上界定的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是法律事实的存在,但法律事实必须是有证据证明的事实。只有有证据、有行为才能构成犯罪,只有行为但没有证据还不能构成犯罪。本案中,由于法院及检察院对证据的采信问题,才出现了这种从有罪到无罪的情况发生。

  记:从本案的审理过程及结果来看,体现了什么法律理念?

  尚:从本案中来看,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的所有证据,只能证实被害人中毒死亡的客观事实,及被告人有杀人动机、时间和作案用鼠药,但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玲玲死亡是周振林的行为所致。根据“疑罪从无”原则(“疑罪从无”即在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时对刑事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一种制度。这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1996年在对刑事诉讼法进行重大修改后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增加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推定,就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通过该案的审理,可折射出我国司法机关司法观念的进步,看事实,重证据,依法律,反对刑讯逼供,坚持“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这是对公民人格、权利的尊重,是刑事诉讼发展的必然要求,体现出现代刑事诉讼的理念,反映出“以人为本”的精神在刑事司法过程的具体实践与运用。(魏娟)

  

  周振林

  期望好心人相助

  周振林告诉记者说,法院判他无罪,他回到家中后一些邻居、朋友都来探望他,并在生活上给予他了一些帮助,但是还有一部分人依然不能接受他这些人每次见到他都避而远之,他希望这些人能够早日改变对他及他家人的态度,同时希望社会上一些好心人能够给予他的家庭一些帮助。 (阮磊)

  邻居

  很后悔歧视他

  原本被认为是杀人犯,而现在重获清白后周围的人对他的看法会有怎样的转变呢﹖昨日记者采访了周振林所在村子的居民。

  一位姓张的女士对记者说,她原本与周振林家交往密切,但在周振林被警方认定的作案嫌疑对象后,她便与周家断绝来往,此后再也没有到周振林家去过。当她得知周振林已被无罪释放后,便主动联系了周振林,表示愿意在生活方面给予他支持和帮助。

  一位自称姓刘的男子说,他得知警方认定周振林就是杀害玲玲的嫌疑人后,对周振林一家人都非常厌恶,每次看到周振林的妻子从他家门前走过后,他都要马上拿起扫把将门口扫一下,害怕沾染晦气,他还听人说,许多村民见到周振林的家人都指责他没良心,甚至还有人朝他们吐口水,当他得知周振林并没有罪后,感到很后悔,立刻来到周振林家中,向他们赔情道歉。

  周振林的妻子对记者说,一些邻居在周振林被捕后,的确对她和家人持歧视态度,每当别人恶言指责她,她只能默默离去,现在丈夫清白了,她恨不得把丈夫无罪的判决书拿给村里的所有人看。现在,他们一家都很感谢法院的公正判决,否则她的子孙后代都将无法抬头做人。 (阮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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