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军一审被判无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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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06:4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驾车路过,看见有人抢夺他人财物后逃跑,于是开车高速追赶,造成一死一伤的后果。被死伤者家属告上法庭,成华区法院的审理结果: ■本报记者余义勇昨(7)日上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张德军见义勇为成被告一案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德军被判无罪,同时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针对这一判决结果,5名自诉人明确表示,将在近期提出上诉。
宣判现场: 旁听席上有人鼓掌欢呼 “虽然有点紧张,但我对胜诉充满信心。”昨日上午10时,本案关键人物张德军在法院一楼大厅出现,立即引来众多媒体记者的围追堵截。 上午10时30分,容纳一两百人的成华区法院大法庭内座无虚席。左小腿截肢的罗军被法警搀扶着坐到自诉席上,表情平静。 随后,审判长当众宣读判决书。法院认为,张德军驾车追赶二人,只是意图将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张德军驾车追赶胡远辉和罗军是合法正当行为。由于张德军既没有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主观故意,又没有证据证明其实施了主动撞击摩托车,致对方伤亡的行为,因此自诉人指控其犯故意伤害罪不能成立。 针对自诉人提出的数十万元民事赔偿请求,法院认为,胡远辉和罗军驾驶摩托车高速行驶,是造成摩托车侧翻的直接原因,张德军为阻止对方逃逸而被动采取的高速追赶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必然因果关系,不应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当审判长将判决宣读完毕,一位姓刘的市民告诉记者,他们全家都很关心这个案子的结果,今天特意和老伴一起来旁听,“判决结果很公正,是我们大家预料中的结果。” 随后,张德军被一些支持者簇拥着走出法庭,走出法院大厅后,他被那些支持者举起来。 当事双方: 观点鲜明激烈对撞 “判决结果不公,我们要上诉。”法庭内,胡远辉和罗军的家属十分激动。胡远辉的父母说,他们年老多病,胡远辉的小儿子才7岁,胡远辉的突然去世让家里经济非常困难,他们的代理律师也多次接到一些群众的电话或短信谩骂威胁。 自诉人代理律师任云峰告诉记者,他对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不同看法,张德军明显存在故意撞击摩托车的行为,他见义勇为但不能超出法律约束的范畴,更不该用以暴制暴的方式,采取短距离逼堵这种不当方式酿成悲剧。“我对判决结果很满意”,张德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只要是对群众有利的事情,他以后会继续坚持。同时,他也对案件审理以来许多支持他的群众表示感谢。 张德军的辩护律师李启军认为,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结果是公正合理的。他们受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张德军的辩护工作,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感到很满意。 在法庭外,记者随机采访了数位旁听群众,他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表示,张德军见义勇为精神可嘉,这样的行为应该被判无罪。由于当事双方情绪都很激动,胡远辉和罗军的亲属险些和众多支持张德军的旁听群众发生冲突。 旁听该案的成都市综治委负责见义勇为工作的廖睿表示,旁听群众的反映体现了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期盼和推崇,法院判决张德军无罪,这无疑将对今后广大群众的见义勇为行为有正向的积极推动作用。 律师看法: 民事赔偿免责值得商榷 由于涉及公民在根据法律授权将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这一热点问题,社会各界对此案广泛关注。据成华区法院有关人士介绍,在案件审理期间,省内外上千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向法院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对审判结果的关注。普通民众的多数意见与法律界的多数意见有较大的差异。 “判决书刑事部分判张德军无罪在大家意料之中,但法院的民事判决部分值得商榷”,谦益律师事务所任礼强律师认为。他说,由于张德军撞击摩托车的“主观故意”难以用充分的证据得到证明,加之法院判决对社会公众见义勇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价值导向作用,因此,法院对张德军作出无罪判决是适当的。 任礼强律师指出,该案判决张德军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值得商榷。由于法院认定了“摩托车与张德军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后侧翻”,因此不管是张德军驾车撞飞了摩托车,还是摩托车不慎自己撞上防护栏然后再反弹到轿车上,“碰撞”行为都确实存在。即使张德军没有实施主动撞击摩托车,但“碰撞”行为在客观上加重了两名逃逸者的损害后果。从公平原则考虑,张德军应该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