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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坠崖伤亡旅行社要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06:4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讯(锦法记者余义勇)今年2月13日,游客王某乘坐蜀都国际旅行社的车辆返回成都经过盐源县境内时,车辆突然失控坠落山崖落入河中,同车导游和王某的女伴当场死亡,王某也身受重伤。随后,王某将蜀都国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两万余元。12月1日,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对这起备受关注的自驾车坠崖事件作出一审裁定,旅行社赔偿损失近两万元。

  今年2月6日,王某与蜀都国旅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参加该旅行社组织的自驾五日
豪华团旅游活动。向对方交纳了旅游费用,2月10日乘坐蜀都国旅提供的工作车汇集其他自驾车后,组成旅游团出游,返途中发生车祸。王某到旅游局进行投诉时发现蜀都国旅早被吊销了《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因此已不具备承揽组团旅游的资格。同时王某从工商管理部门得知,蜀都国旅早于2004年10月11日即更名为蜀都旅行社。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与蜀都旅行社存在旅游合同关系,王某参与蜀都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并乘坐该旅行社提供的车辆,旅行社有义务在旅游过程中保证游客的安全。因此,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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