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出台养犬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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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0:00 河北日报 | |||||||||
不得携犬进市场、商店、公园、旅游景点 本报讯(记者宋柏松)近日,秦皇岛市公布了新的养犬管理规定,新规定变过去的“限”为“管”,加强了源头管理,减少了养犬收费,以引导规范、合法、文明养犬。 新规定要求,养犬的个人和单位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该市共有犬只12万,犬只伤人事件屡有发生,公共场所犬只随地便溺,严重影响了环境卫生和居民生活,群众反映强烈。为此,秦皇岛市广泛征求各界人士意见,出台了新的养犬管理规定。新规定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