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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大包装尺寸将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0:41 长沙晚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质监局获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管管理办法》明年1月1日起实施后,定量商品如果短斤缺两或乱用定量包装计量认证“C”标志,有关厂商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处罚。

  据湖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办法,定量商品不得过度包装,包装尺寸要与净含量比例相符。比如,灌装出售给客户的15Kg装的液化气,灌装重量的
误差不得超过0.5Kg的范围,如超过,一旦查实,情节严重的最高可罚3万元。

  该负责人还介绍,一季度全国定量包装抽查中,我省的合格率达到94%,居全国第一。不合格定量包装商品主要是罐装液化气、袋装米、面条等。与此同时,该办法明确,定量包装商品的商品包装尺寸应当与商品净含量的体积比例相当,不得采用虚假包装或者故意夸大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尺寸,使消费者对包装内商品的含量产生误解。生产者必须在商品显著位置用中文标明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如果没有标注净含量且逾期不改的,将被处1000元以下罚款。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必须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否则,质监部门在责令其改正的同时,将处以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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