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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假车主空手“套”真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1:09 大众网-鲁中晨报

  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获悉,两个月来,淄博警方相继接到张店、周村、淄川等区县,跑长途的配货车承运的高价值货物,在运输途中车辆、货物神秘“丢失”案件。从今年年初到现在,周村警方破获了10起骗运货物案,挽回损失200多万元。但有些骗运货物案,牵扯的环节复杂,犯罪分子打一些法律上的“擦边球”,给破案带来难度,提醒市民引起高度注意。

  途中货车神秘“蒸发”

  11月17日,张店某货运信息中介的赵女士承揽了一批价值11万元运往河南洛阳的货物,按照承运程序登记了承运车辆的行驶证、司机的驾驶证等相关手续,装上货物驶向了洛阳。3天后,司机回来告诉赵女士,18日晚住进旅馆,19日早上起床后发现车主和车辆没了踪影,自己是当天从劳务市场上临时受雇开车。

  赵女士根据行驶证查到行驶证上的车主,车主告诉她此车半年前就卖了,并且这车已经倒手3次了,但3次都没办过户手续。承揽货物运输人的真实姓名、住址谁也不清楚。

  无独有偶,11月25日,桓台县周家镇某配货中心承揽了一批价值39.6万元的卡纸运往陕西宝鸡的业务,从张店某停车场找来河北牌照的解放半挂车,对车辆的行驶证、司机的驾驶证、车主的身份证登记后,配货中心工作人员发现破绽,要到派出所验证车主身份证真假时,车主慌了手脚想借机溜掉,被接警后及时赶来的桓台县公安局周家派出所民警抓获。

  骗子道“猫腻”

  11月25日,桓台县公安局周家派出所抓获的河北邢台搞货运诈骗的李某交代了骗货的“猫腻”:

  他买的这辆车还没办过户手续,从劳务市场上临时雇了一名司机,用这名司机的驾驶证作证明签订了运输协议,而他出具假身份证签运输协议。货物运出后,在半路上找个机会甩掉司机,他开车拉着货物逃掉。货主或配货中心发现货物“丢失”会报警,根据车号会查到原车主,根据管理规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负责,这类案件车主不负责任。

  他使用假身份证与原车主签了车辆简单交易协议,原车主也找不到他。配货中心方面,他出具假身份证签订运输协议,找到他也很困难。临时雇用的司机也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警方是不会查到他的。他们骗的都是高价值的货物,就算警方查到作案车辆,车的价值远远低于所骗货物的价值,找不到人解决不了问题。

  验明正身是关键

  “识破货物运输诈骗也不难,只要配货中心的人员把承运人的有关证件到公安部门核实,骗子就会露出破绽。”桓台县公安局周家派出所的张所长说。他认为,对承运高价值货物的承运人出具的证件,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上网核对;车辆行驶证到交警部门核实;车主必须与承运人的身份证一致,把住这几方面的关口,骗子想得逞很难。

  周村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李大队长根据他破获的货物运输诈骗案的特点提醒市民:如果外地车主使用的是本地手机号码,货主要多加注意;司机或车主填写身份证号码时往往有意识少填一位,货运人员加强责任心,有情况与公安机关及时联系。配货中心尽量用老客户的车辆,多使用本地牌照的车辆。(记者 苏一宏 策划 张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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