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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瑞昌出台对灾区震损房屋五种情况加固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1:3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12月8日消息(记者胡啸 通讯员何将仁) 近日,江西省瑞昌市就灾区震损房屋处理问题已出台了《关于震损房屋处理指导性意见》,指导灾区居民如何加速对震损Ⅰ、Ⅱ类房屋加固修理,让灾区居民早日返回自己家中。

  据了解,地震发生后,瑞昌市对灾区震损房屋情况进行了造册登记,并及时与江西省建设厅有关专家就灾后震损房屋如何处理进行了论证,他们依据地震趋势意见,在经过普
查鉴定的基础上,对灾区震损房屋形成了如下指导性意见:Ⅰ类建筑应尽快组织安全拆除,防止再次坍塌产生伤人的次灾害;Ⅱ类建筑应先加固验收后方可入住;Ⅲ类建筑在密切观察的前提下尽快修复,及时拆除有安全隐患的构件(如女儿墙、栏杆等)后方可入住,受损部位修复或拆除后应报请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入住后再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Ⅳ类建筑可以入住,但应注意观测,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与此同时,瑞昌市还对五种典型损坏情况分别制定了加固处理方案,做到标准统一,防止灾民盲目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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