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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剧名家杨飞飞当庭作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4:02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宋宁华)一面是著名沪剧作曲家的家人,一面是为知名沪剧演唱家演唱会制作VCD的音像公司和作曲者,这样的一场官司注定要在戏剧界引起震动。昨天,为了杨飞飞演唱会中的作曲著作权,水辉的家人将其相关的公司、个人告上市一中院,旁听席上人头攒动,不少人就是冲着这两位“大牌”来的。

  对于沪剧迷来说,水辉、杨飞飞都可谓大名鼎鼎。前者本名许如辉,是我国老一辈
民乐艺术家,曾创作了一批著名的沪剧《妓女泪》《为奴隶的母亲》等。1987年,许老告别人世,留下老伴和2儿2女。

  杨飞飞则是沪剧表演界的“名角”,她演唱的《卖红菱》《为奴隶的母亲》等都名噪一时,久演不衰。

  优秀的作曲者与演唱者本是珠联璧合。但是,水辉的老伴和儿女却发现,扬子江音像出版社事先没有和他们联系,就出版了“杨飞飞沪剧流派演唱会”的光盘,最让他们生气的是,在光盘上署名的作曲者居然是上海沪剧院的另一名作曲者汝金山。

  昨天,在法庭上,双方都据理力争。水辉的女儿和代理律师希望判令扬子江音像出版社和汝金山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人民币20万元及其他相关费用。音像公司提出演唱会是经过上海广播电影电视局节目中心批准的,公司还请来8旬高龄的杨飞飞当庭作证,证明戏剧主要部分的唱腔是由演唱者独创的,作曲家负责的主要是过门、合唱等,不应被视为侵权。

  作曲者能否享有唱腔部分的著作权,吸引了不少行内人士前来旁听。法院在一整天的审理后,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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