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同乡窃贼偷窃逃跑 也要依法被判处坐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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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6:1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12月8日杭州消息(记者陈淦 通讯员胡富健)来自广西全州县29岁小伙蒋柏银,因为帮助同乡沈伯玉偷窃后逃跑,近日被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法院以窝藏罪判了有期徒刑九个月。 今年7月6日凌晨,被沈伯玉、蒋福林与蒋双喜等五人经事先预谋盗窃。即携带铁撬、钢管等为作案工具,乘坐由沈伯玉驾驶的柳州五菱面包车,一起至浙江台州市黄岩区宁溪
在运赃途中,这伙窃贼被公安机关设卡查获。沈伯玉、蒋福林弃车逃跑。在逃跑过程中,沈伯玉打电话给蒋柏银要其送衣物等到宁溪。蒋柏银明知被告人沈伯玉系犯罪后在逃,仍为其提供车费、衣物帮助其逃匿,后三被告人在逃跑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此后沈伯玉、蒋福林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各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蒋柏银明知沈伯玉是犯罪的人,仍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已构成窝藏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