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菜工为泄愤纵火烧酒店 犯放火罪被判三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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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01:50 青岛新闻网 | |||||||||
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李某突然点燃了酒店的灶内燃气灶,所幸被及时发现。李某被市南区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昨天,酒店餐厅值班经理赵女士介绍说,李某从今年夏天来到青岛后,进入他们酒店担任传菜工,每月600元的工资标准。两个月后,李某嫌工资低辞职。今年8月10日,李某再次回到酒店,中午时分,大家突然发现厨房内燃起了大火,才注意到李某正在厨房内向燃
事后,李某曾承认自己当时心情很差,一时想不开才做出如此傻事。 记者于顺为您讲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