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长在高速路设卡 拦运烟花车辆倒卖获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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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02:35 东方早报 | |||||||||
为填补前任所长装修新大楼留下的数十万元“缺口”,台州一公安派出所所长竟派人擅自到高速公路上违规设卡,专门拦截违法运输烟花车辆。这些被扣烟花随后被转手卖出并为派出所“创收”100余万元。日前,这个一手导演“黑吃黑”的所长朱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急于还债想出歪招
去年,40岁的朱某开始担任台州临海市古城镇派出所所长。此时,前任所长因装修派出所新大楼欠下了一笔50多万元的装修费。如何补上这个“窟窿”成了朱所长的心头大事。 此时,派出所前聘用人员金某向朱提供了一个办法:拦截非法烟花,并转手卖出创收。根据规定,派出所职责范围仅限于治安、部分刑事、消防、特种行业、民用爆炸物等,无权进入高速公路拦截车辆。但着急补缺的朱某仍召集派出所班子成员,通过了金某的建议。 服务区内违规设卡 目前国内烟花爆竹产地主要集中于安徽、湖南、江西等地,产品进入浙江省市场需经省公安厅认可,否则属非法。为牟取暴利,一些烟花厂商在开展正常业务同时,经常会偷偷多运几车进入台州境内。金某建议可通过相识的司机提供线索,举报有非法载运烟花爆竹从高速公路路过的车辆,如果派出所在服务区内拦截,再罚点钱不失为筹款好办法。 随后,经朱某授意,金某等多名警员在临海高速公路服务区内违规设卡,根据线人提供的车牌号码有目的地拦截违法运载烟花的车辆。将烟火爆竹查获后,再以低价销给了台州临海、路桥、温州苍南等地的烟花公司从而牟取利益。 一年内获利百余万 今年9月,古城派出所一年来上高速“抓创收”事件终于东窗事发。据调查,从2004年9月至2005年9月,违规关卡共拦截运载烟花车辆30次以上。没收的烟花爆竹均低价转销烟花公司,由烟花公司低价大量流入市场,派出所因此获利100余万元。(早报驻浙江记者戴虹红 通讯员莫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