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职人员年底之前须还清农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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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05:48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西宁12月8日电记者刘鑫焱报道:青海省纪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委监察局配合农村信用社督促国家公职人员归还农村信用社贷款,拖欠贷款年底前必须还清。 对有偿还能力而故意拖欠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还款。对无正当理由拖欠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人民日报》(2005年12月09日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