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毒空心菜老农赔了7400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13:22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木子) 被空心菜毒倒的一家4口,近日被判赔7401元。 2004年6月7日,海沧新垵村的邱某明向同村的邱老汉购买了一些空心菜,中午炒了吃,一家4口饭后全都呕吐不止,被送到医院后诊断为食物中毒,一家人住院8至19天。6月8日,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邱老汉的空心菜地采样,也对邱某明家剩余的空心菜梗进行检测,都查出甲胺磷。
海沧法院认为,邱老汉违反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在种植的空心菜上喷洒高毒的农药甲胺磷,致使邱某明一家食物中毒,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