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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车 国企老总午夜罹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14:04 新民晚报

  

疲劳驾车

  一个风华正茂、年富力强的45岁副局级总经理,因为连续十多个小时长途驾车1500余公里,疲劳过度,反应迟缓,最终在一起交通事故连环案中告别了亲人。

  事故回放今年9月30日零时,金山交警支队值班民警接报:上海莘奉金(A4)高速公路
金山境内62.5公里处发生了一起3车相撞的伤亡事故。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行车道上一前一后停着一辆安徽籍的半挂大货车和一辆河南籍的半挂大货车,两车左边停着一辆甘肃牌号的小客车。两车之间的路上躺着两个人,已经死亡。死者分别是驾驶小客车的中央大型骨干企业核建某公司副局级总经理李某和安徽大货车押运工郑某。

  警方迅速查明了事故真相:当夜,李某驾驶的小客车变道时撞击右面的安徽大货车油箱,双方停车,李某、郑某和大货车驾驶员胡某下车查看车损情况,正当他们全神贯注地在大货车的后面查看并准备报警时,死神已悄悄地向他们逼近。

  2分钟后,一辆同方向从后面快速驶来的河南大货车碰擦小客车后,迎面将李、郑两人撞倒,两人当场死亡。胡某躲过一劫。

  事故的前因后果简单明了,但事故背后的隐情却令人唏嘘。据了解,事发当日早晨7时30分,李某独自驾车从西安赶往上海金山探亲,至事发时的16.5个小时里,行程1500余公里。经推测,第一起碰擦事故与李某长时间、长距离驾车产生的疲劳状态不无关系,加上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从而酿成了这起连环车祸。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警方认定:第一起事故,李某负全责;第二起事故,两名死者违反高速公路有关规定,河南籍大货车驾驶员所驾车辆制动不符安全要求且驾车未确保安全,分别负有同等责任。

  特约通讯员赵起鸿本报记者潘高峰

  【警|官|点|评】

  血的教训再次告诫我们,千万不可疲劳驾车,尤其是长时间长距离连续行车。如果确需长途行车,应该配备2名驾驶员轮换驾车,以确保安全。此外,在高速公路行车一旦发生故障和事故,必须按规定停车,下车检查时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金山交警支队事故科沈新忠

  读者竞答题

  1.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和事故后怎么办?2.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和事故后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应该如何避免事故?

  (读者竞答请本周日前寄到洛川中路1116号上海安畅,邮编200072,以邮戳为准;答案将在下周一上广交通频率11时的“第四焦点”公布。)

  新民图表制图董春洁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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