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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为助理愣充律师蒙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14:28 今晚报

  本报讯 凭着如簧巧舌和在律师事务所任职之便,一名男子屡次冒充职业律师及检察官,以办案、协调关系为由骗取当事人钱财。河西区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诈骗罪对该男子依法提起公诉。今天上午,河西区法院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27岁的张某系本市人,大专文化,曾于2000年因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河西检察院控诉称,2003年3月,张某出狱后不久,通过人才市场应聘来到本市一家律师事务所,
任律师助理。其间,张某向来律师事务所咨询的事主谢某谎称自己是正式律师、能为其办理民事纠纷案件,并冒用律师事务所名义与谢某签订委托书,先后于同年3月至10月间,以律师代理费、取证费、鉴定费、好处费、变更诉讼请求、追加双倍赔偿、母亲患病等名义,先后骗取被害人谢某人民币3.85万元。

  2003年4月30日,张某又对前来咨询的王某谎称其为检察官并具有律师身份、能为王某办理诉讼案件,并冒用所在律师事务所名义与王某签订了委托书。此后,张某为骗取王某信任,伪造了检察机关的印章及文件,并以收取诉讼费、协调关系、母亲患病等名义,先后骗取被害人王某共计人民币1.65万元。

  同年10月,张某再次冒用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律师名义,谎称能够为事主郭某代理房屋民事纠纷案件,骗得郭某人民币1500元。今年7月,张某又冒充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干部,伪造该院文件,编造能够帮助王某之子被天津市警官学院录取等谎言,先后骗取王某共计人民币4.2万元。经公安机关侦查,被告人张某被抓获归案,其诈骗所得均已挥霍。

  今日法庭上,面对公诉人的指控,张某未作任何辩解,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张某称,其作案时使用的检察机关印章是在路边小摊刻的,介绍信是自己做的,而学位证则是拿同学的变造的。在最后陈述阶段,张某表示没什么要说的。

  上午9:45,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庭后,张某在接受采访时说,自己对法律工作非常感兴趣,从小就希望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所以后来在读大专时选择了法律,但因为一时的贪念被判刑,从此失去了成为法律工作者的资格,受到了不小的打击。张某说出狱后自己再一次走错了路,为此他“很后悔”。

  (孙启明 徐德利 邢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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