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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骗取47人资料冒领信用卡透支1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17:10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2月9日电(胡瑜、沈薇) 丁晓勃等四人在上海开设“皮包公司”,用招募兼职的借口骗取47人的个人资料和身份证复印件,冒领大量银行卡并透支18万元。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4人做出终审刑事判决:两名主犯丁晓勃、金鑫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和6万元,受雇于骗子公司的两名从犯陈某、崔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和1万元。

  2004年7月到2005年1月间,上海有40多人都遭遇了莫名其妙的事情:明明没有申领过银行信用卡,却收到了自己的信用卡透支数千元的账单。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曾经应聘过易学、聚林或华斌等公司的兼职。原来,正是有人利用伪造的招工骗取了他们的个人资料和身份证复印件,在中国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冒领身份证后疯狂透支使用、套现。

  2004年4月起,丁晓勃、金鑫两人经预谋,使用化名,擅自使用上海易学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公章、私刻上海聚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印章,冒用他人名义注册上海华斌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先后租赁多家办公场所,分别以易学公司、聚林公司、华斌公司等名义对外招聘兼职,骗取应聘者身份证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冒用上述应聘者或他人身份为

信用卡申领人,以上述公司以及上海船厂修船分厂等公司为信用卡申领人所在单位,从中国银行、广东发展银行骗领信用卡,或套取现金,或从银行自动取款机中提取现金及刷卡消费,在每张冒领的信用卡上均透支2300元到8000元不等。

  2004年八九月间,丁晓勃先后招募陈某、崔某参与上述信用卡诈骗活动,并支付陈某每月报酬1500元,崔某800元。至2005年1月,金鑫和崔某相继离开。此后,丁晓勃、陈某又租用本市南昌路一处房屋,私刻上海金晨曦广告有限公司印章,采用同样方法实施信用卡诈骗。至案发半年间,共有47人受害,丁晓勃参与骗取钱款共计18万余元,金鑫参与骗取的钱款共计16.9万余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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