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打赢京骂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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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1:09 新京报 | |||||||||
法院判被告书面道歉,未支持李文索要1000元精神赔偿诉讼请求 宣判后,李文在法庭门口接受记者采访。本报记者徐春柳摄 本报讯(记者徐春柳)昨天上午,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判不拴狗反骂人的黄某,向李敖之女李文书面道歉,但没有支持李文其他诉讼请求,这已是李文在京赢的第四个官司。
今年2月12日,家住嘉和丽园公寓的李文在经过大堂时,见到门前侧卧着一条京巴狗。因为要求其主人、小区邻居黄某为狗拴链,遭到黄某“你丫的”招乎,李文将黄某告上法院,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赔偿1000元精神损失费。昨天上午11时,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对本案进行宣判。法院确认了相关事实,并对黄某提出批评。要求黄某三日内向李文书面道歉,但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个案子算我是赢了。”在昨天零下的温度下,李文腿上只穿着一单层丝袜,脚蹬红色高跟凉鞋。但她对结果还是不太满意。“我的目的是通过这个官司杜绝‘京骂’,杜绝中国人的这种不尊重别人的陋习。现在这个目的没能达到,对方没有因骂人而受到惩罚。”李文遗憾地说,“感谢爸爸给我打官司的钱,律师费什么的都是爸爸给的,现在我还不了了。” 宣判后,黄某从法庭径直走出,没有接受媒体的采访就离开了。此前黄某已向李文口头道歉,但李文没有接受。 “下一个官司大约在12月25日,无法回美国过圣诞节了。”李文拿出照片向媒体介绍,她4百万的豪华公寓出现了漏水等状况,她已把开发商等告上了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