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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被告否认贩毒警方光盘记录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3:06 重庆晚报

  本报讯毒贩秘密进行毒品交易,原以为只有天知地知,没想到“第三只眼”竟把全过程忠实记录下来。昨日,在市一中院法庭上,公诉人在指控一宗贩毒案时,举示一张警方刻录的光盘作为证据。

  据指控,杨某和何某均为沙坪坝区磁器口人,两人相识多年。一天,杨某找到柏某,声称自己在卖海洛因,希望柏能介绍业务。杨还承诺,交易成功后,每次至少给他200元报
酬。今年7月,孙某(另案处理)找到杨某说要买300克海洛因,双方约定价格为85元/克。

  7月27日,杨某到孙某家中拿走2万余元。随后,两人一起到沙坪坝区磁器口去找柏某“取货”。此前,杨某曾将300余克海洛因从上家手中买来保管在柏某家。杨某将钱拿给柏某,柏将钱藏好后,就从自家附近一个砖缝中把藏好的海洛因取出,准备交给在附近等候的杨某和孙某。

  当柏某从家中走出时,发现周围有几张陌生面孔,他怀疑自己被警方盯上,就加快脚步。谁知,那几个陌生人也紧随而来。柏某感到大事不妙,边把手中提着的海洛因扔进树丛里,边打电话给杨某,告诉他“出事了”。杨某和孙某还没来得及跑就被警方抓获。原来,警方在前一天就接到举报,早已提前在现场布控。

  昨天在法庭上,柏某辩称自己是为了得到报酬,才听从杨某的安排。而杨某则对贩毒一事予以否认。为此,公诉人当庭举示警方拍摄的贩毒过程资料。柏某和杨某听说有视听资料,辩解的声音似乎小了许多。对于这份视听资料的证据效力,主审法官表示,将结合其他证据再做综合评判。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记者易守华)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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