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费者委员会称打折商品同样享受“三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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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5:2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张文龙 实习生 杨俊 报道:年关将近,又到了服装销售旺季,不少商家打出“特价促销”、“打折抛售”的招牌。可当产品出现问题时,他们又振振有词地解释:打折商品,概不退换!近日,武昌的徐小姐(化名)就遭遇如此“怪事”。 12月1日,徐小姐在汉口一家服装专卖店看中一款衣服,打5折只要149元。她毫不犹
对此,省消委指出,打折商品也同样享有“三包”的权利。打折是经营者的价格促销手段,降价的原因与产品应具备的质量、功能无关,经营者不能因此免除应承担“三包”的义务。有关人士还提醒:消费者购买打折商品时,别忘了索取发票或购货凭证,这样“三包”才能有保证。同时,如果商家声明是因为质量问题才打折出售的,也就是常说的“处理品”,那么消费者就没有权利因质量问题要求退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