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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口停尸 警方出面制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5:58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关宏)昨日上午10时许,许多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正门入口处停放着一具尸体,家属在那里大哭,引得周围几百人围观。”一些读者表示:“每当出现医疗问题,就有人用这种方法去处理,这种做法产生的影响十分恶劣。”

  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尸体就停放在就诊大厅的门口,有许多人围观,旁边几辆警车
闪着警灯,几十名民警已到了现场。民警把死者的几个亲属劝说到了医院5楼会议室,同时让他们马上停止这种不理智行为,指出他们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据了解,死者的家属是因为与医院有医疗纠纷才做出此事的。

  记者从现场维护秩序的保安人员那里了解到,在医院门口停尸是从上午10时开始的,到了11时30分左右,尽管民警一直在做工作,死者的家属还是没有结束这种行为。12时左左,公安部门果断做出决定,让死者家属将尸体拉走。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沈阳市民政局,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医患双方应首先处理现场,然后再解决谁是谁非,在沈阳市存放尸体惟一指定的地方就是殡仪馆。同时,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说,《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办理丧事时如果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利益,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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