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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主张收取“买路钱” 商场此举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6:11 新桂网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记者陈志高 实习生周小徐

  事发地点:南宁市高峰路一里从12月7日开始,车辆通过南宁市高峰路一里时突然被商场通知先缴纳过路费后方可通行,小货车300元/月,人力三轮车100元/月,而且商场还未向车主开据任何票据。商场的这一做法遭到市民的质疑。

  投诉:过路车辆被索“过路费”

  12月7日早上,在新和平商场做服装生意的梁先生叫来一辆人力三轮车,欲将3大包衣服运到步行街。

  但是,三轮车刚驶入高峰路一里的时候,便被站在路口的一名保安拦住去路。这名保安称,高峰商场有规定只要进入高峰一里来拉货的车辆,一律要收费,否则所有车辆都不得经过该路。由于一时找不到能“变通”的办法,梁先生只能用肩膀把货扛到步行街。

  12月8日梁先生向本报投诉时说,他后来才知道,原来所有进入高峰路来拉货或经过高峰路的车辆都必须向高峰商场管理处“进贡”,小货车需300元/月,人力三轮车需100元/月。

  当天,许多急用三轮车拉货的老板都不得不向高峰商场交“过路费”,其他需要进高峰路一里拉货的小货车司机也不太情愿地交了费。梁先生认为,高峰路一里原本是一条小巷子,是公用通道,高峰商场要收“过路费”是不合理的,也没有什么依据。另外,商场收费后根本不向车主们出示任何票据。

  解释:“收费是为付保安工资”

  随后,记者来到高峰商场管理处采访。该商场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说,由于高峰路一里位于高峰商场与新和平商场之间,两旁商铺太多,人流也非常大,加上小货车、人力三轮车进进出出,常常导致堵塞,造成很大的消防隐患。前段时间,该路段的一家商铺发生火灾后,消防车根本进不去,消防部门也因此对两家商场进行批评,并责令整改。前几天,高峰商场、新和平商场及银海物业的领导协商后,便提出整改方案。高峰商场管理处认为车辆进入太多是造成消防隐患的首因,于是想出限制车辆通行的上述收费办法来。这一方法也得到了居委会的同意。

  这位负责人还称,他们每天要派出保安把守该路的两端,收费是为了支付保安的工资。他们这两天只是摸底而已,以后再给车主们补开票据。另外,对于商场收取车辆过路费是否得到物价部门的同意的问题,这位负责人则避而不谈。

  说法:未经许可收过路费违规

  高峰商场收取车辆“过路费”合不合理呢?记者就这一情况对南宁市交通部门进行了采访。该部门的一位负责人称,交通部门只对那些在公路上设卡乱收费的不法行为进行管理,而在社区里的小道收费则不在交通部门的管理范围。随后,记者又与物价部门取得联系。物价部门的一位负责人称,高峰商场对于进入自己的场地的车辆,可以进行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但是必须要得到物价部门的许可,并凭证收费,而且还要开据合法票据。如果没有得到物价部门的许可,高峰商场就不应该收取过路车辆的费用。

  编辑:韦怡 作者:陈志高 周小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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