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放贷1.9亿巨亏1.3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6:4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渝警侦破非法拆借大案 本报讯(记者李罡)为弥补贷款规模不够,重庆江北某金融机构兰某等人自办实体,变相发放近1.9亿元贷款,结果造成1.3亿元巨额亏损。昨日,重庆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称,经过警方大力侦破,案件取得重大突破,涉案人员已被审查起诉。
2004年10月,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接到江北区某金融单位报案,称其单位中间业务科科长陈某涉嫌侵占公司财产,涉案金额巨大。接案后,总队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今年1月24日,总队以涉嫌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对该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兰某、陈某立案侦查。4月29日,经周密布控,专案民警将2名嫌疑人抓获。不久,兰、陈二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经调查,1997年3月,在时任江北某金融单位负责人的兰某的主持和倡导下,该金融单位出资100万成立了重庆信实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信实公司),该公司人员、财务、办公地点均与该金融单位混同,实际为该金融单位自办实体,法人代表为单位一名驾驶员,其并不参与信实公司经营管理,经营活动由兰等操控。 信实公司成立后,除开始几个月做了少量承兑汇票业务外,未开展其他业务。从1998年开始,兰为了弥补贷款规模不够带来的限制,遂决定利用信实公司向外变相发放贷款,以收取利差。从1997年底至2000年下半年,兰某共调动和吸收客户资金1.8825亿元注入信实公司。随后,未经集体研究决定,兰某擅自采用打白条、签假联营投资协议的方式,以高息借钱给28家社会单位和个人,期满后因大多数无力偿还,形成1.3亿元死账,给客户及银行造成巨大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