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体院原副院长私改高考体育成绩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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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8:5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新华社石家庄12月9日专电河北体育学院原副院长王长青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私改高考体育测试成绩并收受贿赂,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同案的其他涉案人员也同时被查处。 据河北省纪委、省监察厅近日发出的通报介绍,2004年4月,王长青利用河北体育学院承担全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工作和担任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职务
王长青、张桃臣、李立刚(河北体育学院团委书记兼学生处副处长)、王晓东(学生处副处长)、张桂峰、赵志刚(教学实验中心副科级干部)等人共为229名考生改动提高测试成绩,累计受贿金额130余万元。其中,王长青收受请托人所送人民币2万元;赵志刚收受人民币104.75万元,其中送给张桂峰58万元;张桂峰收受人民币65.6万元;其余3人收受人民币18万余元。 经河北省纪委、省监察厅研究决定,并报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给予王长青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另经研究决定,给予李立刚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张桃臣、王晓东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张桂峰、赵志刚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该案的13名涉案人员中,张桂峰、赵志刚等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介绍,发现高考体育测试成绩被改动的问题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进行了纠正,维护了高考秩序。(记者董智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