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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邻居骂其逼死婆婆 一女屡诉"名誉侵权"遭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8:58 龙虎网

  【龙虎网讯】俗话说“邻居好、赛金宝”,然而家住秦淮区的一对邻居却闹起了矛盾:30多岁的女子以邻居60多岁的老汉骂她卖淫、偷东西、逼婆婆自杀等为由数度诉至法院,要捍卫自己的名誉。近日,该女子又将老汉告上法庭。

  张洁(化名)今年30多岁,家住秦淮区,隔壁住着退休职工60岁的王老汉。两人曾为进出大门一事产生矛盾,后经民警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而矛盾却在此刻产生了。张洁
说:“从去年10月份开始,被告王老汉多次当众骂我虐待公婆,将婆婆逼得上吊自杀,并写了书面举报材料给派出所。今年6月15日,王老汉之子故意挑起事端,王老汉又说我将婆婆逼得上吊自杀等,对我的名誉造成极大的损害。我现在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公开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费29600元。”

  被告王老汉称:“今年6月15日发生的事,原告张洁在今年7月提起了名誉权诉讼,并已被法院驳回。还有去年10月份她也提起过名誉权诉讼,当时是调解结案。现原告就相同证据再次起诉,显然是重复诉讼,并且我没有说过她逼死老婆婆的话。”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7月8日,原告以被告骂其是小偷、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但因证据不足被驳回。原告在上诉期间,又于9月12日以被告多次书面、口头散布其虐待老婆婆,逼得老婆婆上吊自杀,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再次起诉索赔29600元。

  另外,2004年10月15日,原告再次以被告多次当众说其卖淫嫖娼,侵犯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审理中被告否认其曾说过原告卖淫嫖娼,但承认曾向派出所、新闻媒体举报过原告假离婚、骗低保、抢占公房、虐待公婆逼得老婆婆自杀等事实。后经调解,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保证今后不再讲类似的话,同时赔偿精神抚慰金400元,并将调解书张贴在门口。

  法院认为,本案原、被告在产生纠纷后均不能约束自己的言行,导致纷争不断,被告也曾对散布他人隐私、凭空捏造事实的言行向原告承认错误,并赔偿了损失。双方在今后均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以减少纠纷的发生。因原告主张的侵权事实缺乏证据,其以此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无据,故判决驳回张洁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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