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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人去世后仍有用药记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9:01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记者眭军杰

  【金陵晚报报道】黄宁南(化名)因为肺癌,在今年3月至7月先后5次住进南京某三甲医院接受治疗,化疗过程顺利,后因为老年末梢神经炎,四肢麻木无力,又先后到另外3家医院治疗,但疗效均欠佳。

  在今年10月26日,黄宁南再次回到该三甲医院接受治疗。医院收治入院后发现,患者无发热、胸痛、咯血现象,但痰中带血,食欲睡眠尚可。但因为患者除了肺癌疾病之外,还有颈椎病、高血压等疾病,身体综合情况并不良好。

  意外发生在10月30日,黄宁南因为受感染出现出血发热现象,到了11月4日更是出现了呼吸急促和神志不清等症状。到了11月7日上午9∶51,患者因抢救无效死亡。

  冲突中发现可疑记录

  患者死亡后,家属与医院发生了冲突。黄宁南的女儿们质疑医院,当时她们提出为了避免感染给父亲换病房,就看到一个单人病房是空着的,医院为什么拒绝病患者的要求?

  在病人抢救期间,黄宁南大女儿因过于焦虑而昏厥过去,值班医生为什么却以“对方不是本院病人不予出诊”?

  为这两件事,患者家属与医院发生冲突。愤怒之余,家属复印了患者的住院病历,准备提起诉讼。

  冲突中,黄宁南的女儿惊愕地发现:父亲死后医院仍然有用药记录!几个女儿仔细观看研究起来。黄宁南是11月7日上午9∶51去世的,可是这张“临时医嘱单”却记录着——低分子右旋糖酐500ml(1瓶),静滴立即使用,执行时间2005年11月7日11∶19。按照这张记录单的记录内容,在11月7日11∶19到11∶20之间,医生共对黄宁南使用了19种药。

  更令黄宁南女儿不能接受的是,在11月7日下午14∶42又出现了医生对黄宁南的3次用药记录。

  她们发现,除了药品后面有执行时间,药品名称前面还有一个时间记录,如:2005年11月7日12∶09,利他灵针20ml(4支)静推立即使用,执行时间2005年11月7日14∶42。前面的内容全是电脑打印,而最后一栏是手写,内容为:2005年11月7日9∶51,心电图呈直线、死亡。

  这是什么意思呢?医院是否故意弄虚作假,试图隐瞒什么呢?

  黄宁南女儿们还发现,父亲的护理记录似乎也有所缺失。

  操作基本符合规定?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该医院医患协调中心的王主任。王主任经过调查后,和医院法律顾问一起接受了记者采访,对患者的这些疑问作了解释。

  王主任告诉记者,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在患者死亡后的5个多小时之内仍然存在着用药记录,但其实这是医生事后补记的记录。

  王主任解释说,医院依据医嘱给病人结算费用。如主治医生给某病人下了长期医嘱,要求患者每天使用什么药,那么结算中心就根据这个医嘱给病人计算费用。如果医生给病人下了临时医嘱,那结算中心就根据临时医嘱再添加费用。

  因此,临时医嘱必须也要输入计算机。但是因为临时医嘱往往是在紧急情况下下达的,因此只有在抢救完病人后,医生再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临时医嘱单,这时再输入电脑,因此在时间上就出现了滞后性。

  结合黄宁南的情况,在11月7日上午,因为黄宁南出现危急状况,医生抢救时使用了大量药物,在现场不可能记录并输入到计算机。

  抢救完后,医生根据现场记录和回忆,再完整记录用药情况,并输入到电脑。而我们计算机里使用的软件是不能更改时间的,执行时间就是登记时间,因此就出现这样的结果。

  记者问道:“按照补记的说法,应该在一个时间段内补记完,为什么这名患者的补记记录持续了近5个小时?”

  王主任回答说:“因为这是事后补记,医生忘记了几样用药记录,过了一段时间后发现了,再补上。因此在记录里出现了两个时间段。”

  王主任同时强调,事后补记也符合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王主任说,这张临时医嘱单的唯一缺陷就是没有“加以注明”,医院愿意就此加强工作。

  另外患者家属提出的护理记录和医嘱记录不是每天都有,是因为《病历书写规范》规定,I级护理记录至少每周两次。黄宁南恰恰属于I级护理。

  对于个别医生的延误救治患者女儿的情况,医院已经对其进行批评和处罚,而且对患者家属做了安慰道歉工作。另外关于病房,当时的空病房的确早已被人预订,医院确实无法腾出空病房,这点也只能请求患者家属原谅。王主任表示,愿意和患者家属再好好谈谈,化解双方之间的误会。

  靠回忆下单有漏洞

  患者家属提出疑问,医生在抢救病人时使用大量药品,然后再补记,患者家属怎么去核实医生是否真用了如此昂贵的药物呢?万一医生用了差点的药品或者根本没用,却写进临时医嘱单,岂不叫患者家属白白付钱?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的医生绝对不可能这样做。

  在采访中,某医院的管理人员认为,就目前而言,没有更好的办法去避免这个问题,全凭医生自觉。不过,抢救病人的时候并不是只有一个医生在场,而且拿药品也不是医生去拿,所以即使有个别医生想要浑水摸鱼,也并不是容易的事情。

  当然,医院需要加大对用药情况的监管力度,防止出现个别医生中饱私囊的现象。这名管理者认为,最关键的是医患之间需要重新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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