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公用变压器贱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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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9:1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陈群 陆一波)许某等5人盗窃公用通电变压器,取出铜制件后贩卖给他人,日前被崇明县法院一审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9年6个月。 去年12月至今年6月,许某分别伙同其他4人,窃取正在使用中的14只变压器内的铜制件,造成当地供电一度中断。嗣后,许将铜制件卖给收购废品者,得赃款9000余元,而遭破坏的14台变压器直接经济损失达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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