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酒类专项法规下月施行制售假酒最高罚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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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9:52 汉网 | |||||||||
(记者胡江南 通讯员胡家祥)市酒类专卖管理局昨日召集各大商场、超市、酒店、酒类品牌总代理、酒类生产厂家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宣传将于2006年1月1日施行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由商务部制定,是我国第一部酒类专项法规。这部法规首次推行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即酒类经营者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必须到酒类管理部门
据统计,我市目前经营酒类的批发单位1300多个、零售单位3万多个,从业人员近10万名,市场上年销售白酒、啤酒、果酒、滋补酒、黄酒等40余万吨,涉及1000多个品牌、5000多个品种。全市已有509家商场、超市、酒店与市酒类专卖管理局签订《放心酒经营管理责任书》。 昨日,市酒类专卖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83617685(工作日)、82784315(双休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