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瘦身”提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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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10:12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将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本报淄博12月9日讯(记者 赵志斌 通讯员 王谨 马颜铖)12月5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深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备案项目、年检项目、收费项目以及涉及基本建设的公益性服务项目,都将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淄博市将进一步削减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不利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与和谐社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坚决取消;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许可的事项要下放到区县办理;对于不需要现场勘验、听证或集体会审(评审)、检验检测的承诺事项,力争3天内办结,确保3天内办结的承诺件比例达到80%以上;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使用财政部门的统一票据,由设在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银行窗口代收,存入财政专户,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自行收费。 据了解,除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59个部门和单位的387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之外,各部门一律停止实施许可(审批);各部门不得自行规定审核、登记、注册、备案等。其中,与群众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的审批事项包括: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因私往来港澳台许可;农转非、市外人口迁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取许可;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社会力量办学招生广告许可;职业介绍许可证;机动车牌证;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许可;食品卫生许可;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房屋拆迁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伤保险费率审定;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等。 此外,除了上述387项审批事项外,其他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备案项目、年检项目、收费项目以及涉及基本建设的公益性服务项目,都将纳入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涉及公正、公开、公平交易的招投标机构、政府采购机构,条件成熟后也要逐步进入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A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