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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窃电 还收电费 物业公司竟是“电耗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10:3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近日,合肥供电公司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东门某小区有窃电行为。合肥供电公司电监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用电检查,果然发现了“电耗子”。

  经过现场检查,电监人员发现有13户居民的生活用电线路直接接在合肥供电公司线路上,但每户家中的电表并不是供电公司安装的电表。根据《电力法》有关规定,电监人员现场中止供电,并开始调查,没想到窃电并非13户居民主动所为,问题出在小区的物业
公司!该物业公司不但从2002年起开始窃电,还向居民收取电费,甚至收取了每户550 元电表出户费。

  然而,物业公司拒不承认窃电行为。合肥供电公司不得已对物业公司中止供电,并展开进一步调查,同时受理13户居民一户一表的安装申请。(朱文 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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