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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中区实施城市医疗救助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19:07 云南日报

  新华社重庆12月10日电(冉发军、郭立)重庆城市医疗救助体系近日在渝中区启动,此次医疗救助有基本医疗救助、优惠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三种救助方式。据了解,该区将有3万名低收入者享受医疗救助服务。

  据渝中区政府介绍,户籍在渝中区的特困居民都属于城市医疗救助对象。基本医疗救助主要针对城市低保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三无"人员(指同时具备无生
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以及长期卧床不起患重大疾病人员,他们可申领限额为500元的医疗救助卡。

  优惠医疗救助针对所有低保户,居民只需凭低保证或重点贫困优扶对象的有效证件,到区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能享受免收挂号费、出诊费,住院床位费、护理费减免50%,手术费减免40%,大型设备检查费减免20%等三项优惠。

  大病医疗救助针对低保户及重点贫困优扶对象。主要是身患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糖尿病并发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晚期、心肌梗塞、风湿性心脏瓣膜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晚期、肺结核、精神分裂症等严重精神病和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等11种重大疾病,在申请审核后得到额外救助。

  据悉,基本医疗救助卡市民只需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即可办理,若当年卡中的500元金额未用完,还可结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大病医疗救助的审批程序则需本人持身份证、低保证、优扶对象证及指定医疗机构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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