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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携款潜逃终落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2:22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2月10日讯(记者 殷玉国 通讯员 王兵 李哲)某快运公司的一名业务员在收取了公司客户的万余元运费后携款潜逃,天桥警方远赴上海将其抓获。昨日,经天桥区检察院批准,天桥警方依法逮捕了这名涉嫌职务侵占的犯罪嫌疑人。

  11月20日,天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济南某快运公司报警,称该公司业务员郎某于10月中旬在收取了公司客户济南某通讯公司的一万余元运费后便不知去向。接到报警后,
经侦大队民警立即着手调查。民警到快运公司和通讯公司调查后发现:2004年9月,20岁的男青年郎某应聘到济南某快运公司任业务员。2005年10月19日,郎某到快运公司的客户济南某通讯公司收取了12082元运费后便不知去向。且从那天起,郎某手机就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民警据此判断,郎某很有可能携款潜逃。于是,天桥警方将他列为上网逃犯,进行通缉。

  11月24日,天桥警方得到线索,郎某在上海出现。于是,民警立即动身前往上海抓捕郎某。在上海铁路警方的配合下,11月25日,天桥警方在上海火车站将犯罪嫌疑人郎某抓获,并将其押解回济。

  据郎某交待,其在快运公司工作期间,曾经不慎丢失过客户托运的货物,在受到公司的处罚后,便一直对此耿耿于怀,伺机进行报复。2005年10月19日,郎某利用职务便利,从公司客户济南某通讯公司收取了12082元现金后便携款潜逃至上海。另据郎某交待,其在上海将赃款挥霍一空之后,本想潜逃至山西太原,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在火车站被天桥警方抓了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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