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公款邮资近150万 本市最大邮资贪污案宣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4:59 北京娱乐信报 | |||||||||
邮局职工勾结11家单位员工 贪污公款邮资近150万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昨天,曾任阜成门邮局大客户部副主任的刘建海被西城法院认定贪污罪罪名成立,他被指控与国家统计局、教育部等11家单位收发部门的办事人员,利用“邮资总付,邮局不提供明细账单”的漏洞,相互勾结贪污公款邮资近150万元。
据悉,此案为本市最大的一起邮资贪污案。39岁的刘建海被西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他11人分别被判处10年半至5年有期徒刑,其中1人被判刑2年,缓刑2年。除了刘建海来自阜成门邮局外,其他11人分别是来自国家统计局、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工商总局、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北京市财政局、国土资源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积水潭医院的办公室干部或机要收发员等。 根据法院调查,2002年5月至2004年12月,在刘建海担任阜成门邮局客户维护部营业员期间,11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与刘建海“合作”,经预谋后以加大邮费的方法,将本单位公款据为己有。12人涉案金额共计146万元。 刘建海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否认。“我接手这个工作时就有这种情况了。”刘建海说,两年多来,他也就拿了4万元左右,而钱都随手花了。 法院认为,鉴于刘建海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揭发十余名同伙的犯罪行为,具有立功表现,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对于其他11名被告人,因大部分具有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较好,故也获得从轻判罚的机会。 | |||||||||